卢世星,男, 汉族,1951年6月出生,江苏沛县人。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从老家江苏沛县来到新疆青河县城贷款500元,干起小炉匠生意,由于苦心经营发展到今天的产值近百万元的建材厂。青河县是以占76%的哈萨克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县,只有占绝大多数的少数民族脱贫致富,才能实现全县的富裕,于是他开始招收少数民族职工,培养了大批懂技术、脑子活,能致富的少数民族徒弟。目前已培训少数民族64人,争取在有生之年培养100名少数民族徒弟,现已有20多名自立门面独自经营。同时,他还帮助一名贫困失学哈萨克族孩子完成学业,捐款一万元建起一座水泥架,方便村里孩子上学。从1989年至2010年5月,先后累计给灾区群众扶贫、助残、捐款、赠物折合人民币达四万多元。2005年5月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责任编辑:周喜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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