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规定,地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15名县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15个)
(一)正县级职位2个
1、阿勒泰福海工业园区主任(哈萨克族)
2、阿勒泰地区团委党组书记(团委副书记)(汉族)
(二)副县级职位13个
1、阿勒泰地委宣传部副部长(哈萨克族)
2、阿勒泰地区行署办公室副主任(汉族)
3、阿勒泰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汉族)
4、阿勒泰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哈萨克族或维吾尔族)
5、阿勒泰地区扶贫开发办副主任(哈萨克族)
6、阿勒泰地区地震局副局长(族别不限)
7、阿勒泰地区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副局长(汉族)
8、阿勒泰地区歌舞团团长(哈萨克族)
9、阿勒泰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哈萨克族)
10、阿勒泰地区师范学校(第三高级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汉族)
11、阿勒泰地区人民医院副院长(汉族)
12、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政府副县长(汉族)
13、阿勒泰地区富蕴县政府副县长(哈萨克族)
二、公开选拔的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公开选拔的范围:
1、地区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干部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2、兵团农十师干部;
3、在阿勒泰地区工作的援疆干部;
4、驻阿勒泰地区的垂直管理单位干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自觉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
(3)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必备的专业知识、领导经验;
(4)坚持变化变革、敢于担当、务求实效、实绩突出;
(5)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公认;
(6)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7)报考党政机关领导职位的,应当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任职资格:
(1)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等次以上;
(2)报考正县级领导职位,需任正县级非领导职务,或任副县级领导职务2年以上;
(3)报考副县级职位,需任副县级非领导职务,或任正科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
(4)同职级报考的,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5)乡(镇)党政正职报考的,须任现职满3年;
(6)公选职位对人选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
(7)报考党的领导职位应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3、其他条件
(1)符合各公选职位设置的其他条件(详见《阿勒泰地区2012年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职位和条件表》);
(2)企业报考人员,须为企业中层以上行政管理人员,任职级别及年限等资格条件参照以上各职位相当层级的规定条件执行。
(3)面向汉族的公选职位,允许除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之外的其他少数民族干部报考。
以上资格条件中,凡涉及职级、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年限、年龄及党龄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数;涉及年龄、工龄、党龄及任职年限等方面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2年4月30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不符合公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从2012年5月5日开始,到2012年5月12日下午北京时间20:00结束,按照正常工作作息时间报名(节假日不休息)。
1、地区报名点在地区人事考试中心(阿勒泰日报社一楼),报名联系电话:0906-2317727。
2、各县(市)、景区分别设有报名点(本地报考人员到本县〈市〉组织〈政治〉部报名)。
2、报名程序及相关要求
(1)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属组织推荐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经确认(盖章)其具有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登记表》原件(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个人简历及自荐材料(一般不超过3000字)各一式两份;
2.报考人员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报考人员本人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照4张;
4.经组织推荐的,须出具县(市)委组织部、景区政治部和地直单位党委(党组)的书面推荐意见;个人自荐的,《报名登记表》应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一般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地区公选办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资格统一负责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为确保选拔质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足10人,一般取消该职位,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职位或放弃报考。个别特殊职位的开考比例可以适当放宽。
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额尔齐斯网公布笔试事宜,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面试使用同一准考证。进入面试的考生,应根据面试公告,在面试前1天,到地委组织部或县(市)委组织部、景区政治部进行准考证复核。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资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考试环节作弊的,在考察环节中进行拉票等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予以通报。
四、笔试
笔试采取开卷方式进行,实行职位分类命题,专业性强的职位实行“一职一卷”。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项,坚持“干什么、考什么”,试题以活题和实践应用题为主,重点测试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知识储备、知识结构以及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文字表达能力等;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对选拔职位专业知识、政策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使用汉语答题。
笔试于5月20日在阿勒泰市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情况,择优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比例原则为5:1。一般情况下,笔试结束的第3个工作日后,在额尔齐斯网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认识水平、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个性特征等领导能力素质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于5月底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考官由9-11人组成。同一职位的面试由同一面试小组负责和评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行风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邀请职位所在单位或相关单位干部旁听并进行测评。一般情况下,面试结束第2个工作日后,在额尔齐斯网公布面试成绩。
六、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情况,择优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比例原则为3-5:1,并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
对确定的考察人选,由地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察。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考察。突出考察德、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重点考察干了什么、干成了什么,防止简单以考取人、以分取人,充分体现“三个不吃亏”,形成干得好才考得好的导向。经组织考察公选职位没有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经组织考察确属优秀,因公选职位限制未能任用的,根据其德才表现,公选后统筹安排使用。
七、决定任用
根据考察情况,地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任人选建议,经地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报地委委员会议讨论决定。
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任前公示,并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
八、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在地委领导下,由地委组织部实施。地委成立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公开选拔具体组织工作。
九、纪律要求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聘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行风监督员等对公选工作进行监督。地区纪委和地委组织部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地区纪委举报电话: 0906-12388 2124654
地委组织部举报电话:0906-12380 2134389
本简章未尽事宜,或相关调整事项,由地区公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及时进行公告。
本简章由地区公选办负责解释。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906-2121721。
(注:本简章可转载)
附件:1、2012年阿勒泰地区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职位和条件表;
2、阿勒泰地区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阿勒泰地区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5月5日
2012年阿勒泰地区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职位表.xls 2012年阿勒泰地区公开选拔县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xls
[责任编辑:赵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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