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陈艳湘)青河法院党组始终将民族团结工作做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大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为社会稳定“保驾护航”。每年充分利用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认真组织干警学习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学习《维护新疆稳定,加强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等教材,并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在广大干警中扎实开展“六史”学习教育(即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和宗教演变史)和“新疆精神”大讨论活动,每一名干警都谈体会、写心得,从思想深处认识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干警牢固树立“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是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思想,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方针,旗帜鲜明的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坚持做到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各民族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团结,相互关心,相互学习,使各民族间形成团结,友爱,互助的良好氛围。我院也多次被授予民族团结先进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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