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飘飘,爆竹声声。12月25日上午,喀纳斯景区禾木村牧民库努斯领到了13140元增收致富补助金,手握大把钞票的她脸上挂满了幸福的笑容,不假思索地说:我要开个旅游工艺品店,用这笔钱挣更多的钱!
据悉,同步发放补助金的还有哈纳斯村,两村首批发放200万元。景区所辖两乡7个村发放工作将于2011年1月全部结束。
近年来,喀纳斯景区党委、管委会提出“富民保景”发展目标,通过积极引导牧民参与旅游业发展,制定和实施各项优惠政策对牧民进行直补,开发环卫、护林、保安等岗位吸纳农牧民就业等多种措施,让景区牧民群众切实增收入得实惠,实现喀纳斯旅游发展和农牧民增收致富的协调统一。至2010年底,景区牧民人均收入达4800元,小轿车等消费品已进入寻常百姓家。
为大幅度提高景区牧民收入,景区党委、管委会在原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决定自2010年起,每年从景区门票和旅游经营企业区间车、游船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牧民增收致富资金,面向景区内全体牧民进行直接补贴。经测算,2010年该景区提取增收致富资金达1076万余元。其中,分配到乡集体经济收入141万余元、村集体经济收入47万余元、补助牧民887万余元。牧民人均补助最高的是哈纳斯村,每人为4386元,补助最低的村为每人840元。
景区党委副书记达合斯坦和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巴扎尔别克同志带领纪委、财政、社会事业等部门负责人分别参加了哈纳斯村和禾木村的发放仪式。
[责任编辑:喀纳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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