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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党建工作复习资料
2011-12-23   地区工商联   

1、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建工作,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发挥党组织作用的方法和途径,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

2、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建工作要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答: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党建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第一,必须遵循党章规定。凡党员人数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企业都应建立党的组织,按照企业特点开展党的活动,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第二,必须把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员在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引导、监督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第三,必须把关心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不断增强党组织在职工中的影响力和凝聚力。第四,必须注重工作实效。从非公有制企业的实际出发,坚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3、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总体目标:即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的健康发展,密切党与工人阶级的联系,巩固党在新形势下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

4、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制度依据是什么?

答:《中国共产党章程》就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明确的制度界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5、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为党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6、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对非公有制企业设立党组织是如何规定的?

答: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对非公有制企业设立党组织的规模做出了原则规定。凡是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都应当建立党的基层组织。党员人数在3名以上、50名以下的,应建立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就近与其他组织中的党员建立联合党支部;党员人数超过或接近50名、100名的,可分别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人数少、暂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应抓紧把工会、共青团组织先建立起来,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在个体工商户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可就近、就地建立党组织。国有、集体企业改组为非公有制企业,或者非公有制企业进行组织结构调整时,要根据企业规模、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同步改建或组建党组织,并相应调整和明确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和职能。

7、在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由于非公有制企业变动频繁,加上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党员对企业依附性小、流动性大,这就决定了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比在公有制企业建立党组织,更要积极主动,更要讲求效果。必须坚持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以确保符合标准,符合质量。由于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流动性大,因而在组建党的组织时,要尽量选择规模较大、生产经营相对稳定、发展前景好、在本行业比较有影响的企业作为工作重点。并通过这些企业党建工作的示范效应,在广大非公有制企业中营造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带动一大批规模小的企业支持和参与党建工作,从而形成党组织组建工作的规模效应。

8、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设置的审批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设立党委的一般由地方党委审批,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一般由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审批,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的由所属上一级党委审批。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在个体和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非公有制企业中党组织的负责人和其他领导成员,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暂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或任命,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选举。

9、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机构如何设置和干部如何配备?

答: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机构设置和党务干部配备应坚持精干、高效的标准,坚持一切从非公有制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一切从实现党的建设工作目标的需要出发,坚持因事设岗、因事设人的原则。在企业规模和党组织规模都很大或较大的企业,应设书记一名、副书记、委员若干名,可以设党委办公室并设专职主任1名,负责日常工作;同时针对重点工作的需要,可以在党委之下设必要的职能部门,如宣传部、组织部等,这些机构的负责人不设专职,由分管工作的党委委员兼任。党组织的工作职能应尽量合并,如纪检工作、统战工作、青年工作、妇女工作等可以并归组织部负责。在非公有制企业党总支和党员较多的党支部,一般在总支或支部委员中实行个人职责分工,不设专门职能机构,各方面的日常工作可以设办公室统一办理,主任由副书记兼任。党员人数较少的支部只设书记一人即可。另外,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成员还可与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成员相互交叉兼职。在条件许可和必要的情况下,党组织负责人和工会主席可以兼任。在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应尽可能兼任工会主席;在大型或特大型非公有制企业,党委副书记也应尽可能兼任工会主席或团组织的主要负责人。

10、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委的条件是什么?

答: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委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非公有制企业主要出资人理解和重视党建工作。非公有制企业主要出资人或管理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依法经营;支持在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工作;为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列入年度资金计划;积极配合上级党组织的检查验收工作。二是有合适的党务工作者。党务工作者热爱党务工作,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此项工作;具有开展党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三是符合基层党委的党员数量要求。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员100人以上的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设委员若干人,除书记、副书记外,一般应设组织、宣传、纪检、青年委员。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35年。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党员人数在50人以上的可以建立党委。

11、非公有制企业党委设置的工作程序是什么?

答:要设立基层党委的非公有制企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其一,向上级党委写出书面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说明本单位党员人数、分布情况;要设立党委的理由;说明计划下设总支、支部数;党委委员的人数。其二,接受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的考察。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在接到新成立的或调整组织设置的单位的请示报告后,要对申请单位进行考察,了解其所提出的理由是否充分,领导班子的人选是否具备条件,班子的人员构成是否合理。其三,上级党委召开党委会讨论审批。党委会审查申请单位的情况是否属实;讨论申请的理由是否充分;下设的总支、支部以及委员人数是否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四,上级党委下发设立非公有制企业党委的批文。批文内容包括:组织设置形式;党委组成名额。其五,申请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其六,向上级党委报告选举结果。报告内容包括:选举工作情况;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名单。其七,经上级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批准后,开展工作。

12、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设置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答:其一,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企业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其二,上级党委批准建立党支部以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其三,召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其四,向上级党委上报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其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委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当选人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名单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党支部要在上级党委批复后,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的职责。

13、哪些情况需要暂缓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

答:以下四种情况的非公有制企业暂不设置党支部:其一,没有合适书记人选的企业暂不设置党支部,可抓紧培养、选调负责人,等条件成熟后再设置。其二,有血缘或姻缘关系的党员占半数以上的企业暂不设置党支部,其党员可编入相邻支部参加党的生活。其三,濒临倒闭的企业暂不设置党支部。其四,非公有制企业主要出资人对设置党支部有明显抵触情绪的暂不设置党支部,避免出现非公有制企业主要出资人与党支部对立,可在做好思想工作后再设置党支部。

14、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是如何选举的?

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经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以后,应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不能采取由委员会协商分工的办法产生书记、副书记。非公有制企业支部委员应推选党性强、品质好,热爱党的事业,胜任工作的党员担任。支部书记一般应由思想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善于团结同志,在党员和职工群众中有威信,并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干部党员担任。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期满后应按时改选。委员如有缺额,应当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及时补选。

15、如何组建和选举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委员会?

答:非公有制企业新组建的党支部,由于员工的相对流动性大,党员之间相互不熟悉,尚无条件进行民主选举的,可由上级党组织先任命支部主要负责人。经过一段时间,党员之间相互熟悉后,再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通过正式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选举时,由支部书记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支部委员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并将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选出的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一般设书记一人,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支部党员比较多的,还设有副书记、群工委员、青年委员等。

16、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委员会是如何组成的?

答: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党支部的领导机关是支部党员大会所选出的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应根据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应设支部委员会;支委人数不应超过或等于本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一般不要超过7人。支部委员会一般应从基层单位的负责同志和党员骨干中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根据支委名额的多少和实际需要,酌情设组织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宣传委员、保密委员、保卫委员、青年委员、统战工作委员。党员少的支部,一个委员可以兼管几项的工作。

17、如何调整和改选支部领导班子?

答:调整党支部领导班子,是由上级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或支部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而进行的。调整时,可以是对个别支委会成员的调整,也可以是全面调整。有的可以由上级通过直接选派或任命来解决,有的可以通过整顿支部后选举产生新的支部领导班子。调整支部领导班子不受原班子产生时间长短的限制,而由上级党组织结合企业发展和党员队伍变化的实际情况确定。

18、非公有制企业党支部如何建立党小组?

答:为便于党员开展活动,党支部一般应根据本单位党员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划分若干党小组,每组选举党小组长一人。一个支部所划分的党小组不宜过多。一个党小组不应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正式党员。有的党支部党员比较少,活动比较方便,也可不划分党小组,由支部书记直接组织党员的活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支部在建立党小组时,必须将支部内的每一位党员,包括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和党的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党员领导干部,全部分别编入党小组。对于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不要将他们单独划出编成一个党小组。建立党小组,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组建党小组后,支部委员会应将本支部党小组的组建情况报告上级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了解。

 

19、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的来源有哪些?

答:从来源看,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主要有内选和外派两个方面。内选的书记基本是兼任,外派的往往是带着任务的兼职干部,其中有的是党政机关退二线的干部,有的是兼任党建指导员的当地乡村干部。一般来说,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主要是通过选举产生,即在征求非公有制企业主要出资人和党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召开企业党员大会,企业内部党员或党代表选举产生;其次是选派,即在非公有制企业主要出资人同意的情况下,上级党组织为企业选派党组织书记,等等。

20、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的任职主要有哪几种模式?

答:从目前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的任职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一是选聘或委派专职书记型。非公有制企业主要出资人本身不是党员,或者非公有制企业主要出资人是党员但不具备担任党组织书记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在征得非公有制企业主要出资人同意和支持的前提下,通过对外公开招聘、上级党组织委派或者企业内部党员按党内法规选举产生企业党组织书记。这种情况下,要注重派党性强、作风正、懂经营、会管理,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党建工作能力强的党员担任党组织书记。二是非公有制企业主要出资人担任企业党组织书记。这种情况,一般是非公有制企业主要出资人自身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比较高,能够自觉认识党建工作对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因而对企业党建工作十分重视。在非公有制企业主要出资人任企业党组织书记的情况下,通常会选配一名专职副书记负责企业党建的日常工作。这种类型的企业中,开展党建工作的时间、场地、经费等都会有充足的保障,实现党建工作与企业健康发展的协调运行。三是对于那些确无合适人选的企业,可由业务能力较强的专职党务工作者同时兼任多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这样既保证了党组织的组建率,又便于针对企业特点分头组织活动。

21、怎样选配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领导成员?

答:选配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领导成员要坚持四个原则:一、选择思想作风正、党性原则强、群众威信高、协调能力好、综合素质高的同志,并优先考虑曾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集体企业、部队从事过党务工作的同志。工会主席可由党组织书记兼任,符合条件的团支部书记、妇女主任可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形成非公有制企业大党建工作格局。二、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既要融入企业,又要独立于企业,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独立开展党的活动,非公有制企业主要出资人不能干涉党内活动,更不能把党组织作为工具。三、班子成员一般以兼职为宜,这样身在基层、心系职工群众,有职工群众基础,了解掌握基本情况,扎实有效地做好党建工作。四、企业内部暂时没有合适人选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可采取组织推荐,双向选择或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考等办法解决。

22、“双找双培”活动的内容是什么?

答:开展“双找双培”活动,发动党员找组织、组织找党员,努力把党员培养成骨干,把骨干培养成党员。

23、如何摸清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队伍的基本情况?

答:非公有制企业员工流动性很大,党员队伍不稳定,有些党员出于各种考虑,不愿意及时转入组织关系,这给组建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因此,应将组建工作的重点放在那些职工队伍较为稳定、有一定党员数量的企业中,这样,党组织才能顺利建立起来,存活率高,发展也较稳定。为搞清企业和党员队伍实际情况,必须抓好调查摸底工作。要把党组织主动排查和党员主动登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两个方面积极性,发动党组织主动找党员,党员主动找党组织。要把党组织集中定期排查和建立党员登记备案制度结合起来,及时了解掌握本区域内职工党员的数量变化、进驻时间、从事职业、联系方式、党费缴纳、参加组织生活等情况,抓好信息储备,实现动态掌控。要通过调查,对本地区非公有制经济的情况,包括发展的现状和趋势,非公有制企业主要出资人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的状况,做到全面了解,胸中有数。

24、如何壮大非公有制企业党员队伍?

答:建立党组织,扩大覆盖面,基础在于发展壮大党员队伍。解决这个问题,一要开展"组织找党员、党员找组织"工作,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将流动党员统一造册,统一管理,统一开展活动,做到流动不流失。二要积极稳妥发展党员。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努力在一线员工和技术、经营、管理骨干中发展党员。研究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规划,对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加强培养,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通过努力,使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中都有一定数量的党员,中层管理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中党员比例达到二分之一以上。三要通过多种途径,积极推荐大中专毕业生、转业退伍军人中的党员到非公有制企业工作,有计划地向非公有制企业输送党员。

25、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基本职责是什么?

答: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2、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3、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4、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5、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6、协调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坚持原则,化解矛盾,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7、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26、非公有制企业的党支部工作职责是什么?

答:非公有制企业的党支部职责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团结凝聚职工,共谋企业发展。二是宣传政策法规,保证合法经营。三是加强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四是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发挥作用。五是领导群团组织,建设企业文化。六是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27、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设的目标是什么?

答: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设,要实现以下四个方面的目标:一是建设一个好班子,发挥党组织作用。二是建设一支好队伍,展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健全一套好制度,工作方法科学规范。四是建立一套好机制,有效落实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的方针。

28、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设主要包括哪些?

答: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设主要包括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和制度建设,核心是思想建设。

29、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如何处理好发挥党组织作用与企业事务的关系?

答:发挥党组织作用与企业事务的关系,实质上就是党组织与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主要出资人的关系。作为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党组织书记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参与企业事务,实现党组织发挥作用与企业事务良性互动。一方面,要明确发挥党组织作用参与企业事务具有客观必要性。《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委,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规定,事实上反映了党组织参与企业事务与企业治理的需求。党组织书记应当理直气壮地在企业中开展党的工作,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努力实现党组织发挥作用与企业事务良性互动。良性就是指党组织与企业、党组织书记与非公有制企业主要出资人的目标同向,思想同心,工作同步,都是希望加快企业健康发展。这个一致性是处理两者关系的基础。互动,就是党组织书记与非公有制企业主要出资人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互相促进,共同发展。要经常沟通、争取主动;要求同存异、因势利导,要有理有节、把握分寸,做到统揽不包揽、引导不领导、建议不决议、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在实际工作中切实让非公有制企业主要出资人感到党建工作带来的效益,从而自觉接受和支持党组织工作。

30、如何在培育企业文化上发挥党组织优势?

答: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在培育企业文化上具有独到的优势:其一,党组织是文化精神的创新之源,能提供市场社会所缺乏文化价值观念体系,把社会主义的价值观融入到市场经济中,使非公有制企业的经济行为具有更高尚的动机。其二,非公有制企业要培养合格的职工离不开党组织的作用。充分利用已有的党员资源,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推动非公有制企业素质升级,是党组织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强化职工凝聚力和稳定度的重要途径。其三,企业文化与企业党建工作有许多相同点,这些相同点成为企业文化担当企业党建工作新载体的基础。

31、非公有制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是什么?

答:所谓非公有制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是指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具有教育、管理、协调、组织等功能并且居于主导地位的机构和个人。具体来说,就是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纪检组织、全体党员。

32、非公有制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队伍有哪几种形式?

答:非公有制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具体可以有以下形式。一是依托党委组织部门为基地,配备专门从事非公有制企业党风廉政和其它党建工作的组织员队伍。二是针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和需要,选派德才兼备的干部到企业挂职工作,从而培养党风廉政建设的挂职干部队伍。三是针对一些人数较少,尚不具备成立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到企业开展工作。四是在一些党组织建设条件比较好、规模比较大的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一支党风廉政建设的纪检监察队伍。

33、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为什么要坚持地方党委统一领导?

答:非公有制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而且必须接受党的领导。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地方党委的领导是关键。各级地方党委要站在坚持党对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企业的政治领导,坚定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方向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要在党委的领导下,逐级明确领导责任,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督察;要分类指导,改进方法,抓大带小,深入实际,加强调研,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要善于总结和提炼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经验,并加以宣传和推广。

34、为什么要坚持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

答:党委组织部门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指导,就是对党组织的组建方式、规模和管理模式,党员活动的方式和方法,党员的教育和培训,党员的发展,党组织与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主要出资人关系的处理等问题加以有效的指导。目前,尽管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还没有现成的模式和经验可供借鉴,各地对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组建方式、规模和管理模式,党员活动的方式和方法,党员的教育和培训,党员的发展,党组织与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主要出资人关系的处理等一系列问题的处理,都只能在实践情况进行,这样就不可避免出现错误,使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走一些弯路或遭遇困难和挫折,因此,作为组织部门,必须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共同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组织部门要做好指导服务工作,以保证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认识到位、领导责任到位、工作任务到位、保障措施到位。在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指导时,在方式方法上要有别于其他类型的党建工作,要充分考虑非公有制企业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讲究实际的方式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不要干扰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不要采取强制性的方式推进工作。

35、如何加强对企业群团组织的领导?

答: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指导他们按各自章程开展活动,使群团组织成为党组织联系企业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工会、共青团组织有特殊的优势,党组织必须注意充分利用和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加强与企业职工的联系,发动他们积极、紧密地配合党组织的工作,把党组织开展的活动与各种群众组织开展的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党建工作目标和任务得以顺利实现。

36、如何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共青团和青年工作?

答:党组织要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团组织必须毫无条件地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按照自己的章程,围绕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在共青团组织负责人配备上,符合条件的团支部书记可进入党的支部委员会,以形成党团组织的合力。

[责任编辑:赵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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