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地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要点》的通知

阿地党组通(2016)28号
2016-06-01   中共阿勒泰地区委员会组织部   访惠聚办公室

各县(市)委,喀纳斯景区党委,地委各部、委、办,地区各委、局、办、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驻阿各单位党委(党组):

现将《地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阿勒泰地区委员会组织部

 2016530

地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要点

 

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结合地区实际,提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要点。

一、开展三查三找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立学立改、立查立改,把发现和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始终。查摆问题做到三查三找,即各级党组织及党员结合学习研讨查问题,找差距;结合征求意见查问题,找根源;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查问题,找不足。对查摆出的问题,及时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报上级党委审定后整改落实。6月份,地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前往可可托海干部教育基地,以现场教学、座谈交流的方式,围绕增强党性开展学习研讨,查摆在做合格党员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二、启动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现场教学点规范化建设工作。借鉴可可托海干部教育基地建设经验,启动地区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现场教学点规范化建设工作。采取基层申报、县(市、景区)党委、地直党(工委)审核推荐、地委组织部研究审定的方式,命名挂牌一批地区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现场教学点,主要承担地、县党校党员干部党性教育主体班培训。申报的教学点要在弘扬党的光辉历史、激发党员热情、坚定理想信念、维稳戍边、促进民族团结及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明显的助推作用,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和示范性。教学点要有符合规范的教学场所、教学教具及一套详细生动的讲解、教学资料和反映教学点特色的专题宣传片等基本的培训软硬件保障。对于确定的教学点,地委组织部从代管党费中给予适当补助用于教学点建设。

三、开展党员主题教育月活动。将7月确定为地区党员主题教育月。利用1个月的时间开展党员干部与不同民族至少结交1个朋友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团结融情活动,进一步深化把群众当亲人主题活动;开展机关党组织与联系村、社区开展联建活动。结合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结对帮扶等活动,每名党员根据自身特长和工作生活情况,开展一句话承诺,为群众办1件力所能及的事,同时将承诺事项及践诺情况公示。

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宣传活动。7月前后,结合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从历年来受过地区级及以上党内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中选树一批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和个人,在七一前后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同时,组织先进典型到可可托海干部教育基地接受红色教育。培训结束后,组织先进典型结合教育培训和自身实际,在举办的各类党员、干部培训班上讲专题党课。各基层党组织要组织身边的先进典型,通过讲党课、座谈会等方式,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五、开展主题征文活动。8月,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主题征文活动。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从思考如何推进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角度撰写征文;普通党员干部从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谈收获、谈心得角度撰写征文。优秀征文将在《阿勒泰日报》、《阿勒泰党建》、《额尔齐斯网》上刊登。

六、开展地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现场观摩推进会。9月,开展地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现场观摩推进会,交流不同类型党员及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党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推动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各县(市、景区)及地直部门(单位)要通过加强党员服务中心、乡镇党员服务站建设及配齐党建工作专干等措施推进学习教育,为开展学习教育提供人、财、物等必要保障。

七、开展三会一课两级连评活动。采取基层党组织自评,县(市、景区)、地直党(工)委考评的方式,推动三会一课制度在基层的落实。评价结果作为推选党内表彰的主要依据。按照每月召开1次支委会、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讲1次党课的要求,严肃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各党支部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正常化、规范化情况,党小组建立情况,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是否存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走样,以各类活动代替三会一课等情况进行自查,将自查结果报上级党(工)委备案。各级党(工)委对所属党支部进行督查并提出书面评价意见。各县(市、景区)党委、地直各党(工)委结合督查情况和党支部作用发挥情况,按照20%比例建立县级和地直党(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后备库,在此基础上按照15%比例向地委组织部推荐地区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后备库名单,由地委组织部审核建库。在开展各级党内表彰时,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原则上从先进基层党组织后备库中产生。

八、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双评”活动。年底,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双评活动。即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时,既在党内进行评议,又在一定范围内接受群众代表评议。评议结束后,召开支部委员会,在综合党内外两种评议结果的基础上,对每个党员提出评定等次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形成正式组织意见。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对确定为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的,报上级党委审批。评议结果作为党内表彰的主要依据,逐级按比例建立优秀党员后备库。各党支部按照党员总数15%的比例评出优秀党员报上级党(工)委。县(市、景区)党委,地直各党(工)委从各党支部上报的优秀党员中按照20%的比例建立本级优秀党员后备库,并在此基础上按照15%比例向地委组织部推荐地区级优秀党员后备人选,由地委组织部审核建库。纳入各级优秀党员后备库的党员要在本地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级党组织在开展党内表彰时,直接从优秀党员后备库中确定表彰对象,未列入后备库的党员原则上不作为表彰对象。党内民主评议不合格率超过35%(或群众民主评议不满意率超过50%),且经党组织认定的,定为不合格党员。评议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党章有关规定,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九、开展地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项考核。将各县(市、景区)党委、地直各党(工)委、部门单位、“访惠聚”工作组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年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专项考核按照日常考核、专项督查和年底综合考核3个方式进行(日常考核占30%,专项督查占30%,年底综合考核占40%)。针对县(市、景区)、地直各部门(单位),学习教育专项考核得分(按百分制量化赋分)分别占其年底综合考核体系总权重的1%和1.5%,专项考核得分低于70分的县(市、景区),党委书记要向地委作出专题说明,并限期整改;专项考核得分低于70分的地直各部门(单位)取消年度评优资格。针对访惠聚工作组考核,重点考核工作组成员自身学习教育情况及协助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推动所住村(社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把群众当亲人党就在身边主题活动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先进工作组、个人及最美下基层干部评选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访惠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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