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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当好“访惠聚”驻村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
发布时间:2017-01-13                信息来源:   

驻吉木乃县托普铁热克镇建设路社区工作队队长 张长青

 

首先,要充分认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对开展驻村工作的重要性。

17上午,陈全国书记在自治区维护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抓好基层基础,深入开展“访惠聚”驻村工作,统筹驻村力量,推动各级干部下沉基层,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发展壮大党员队伍”,并强调“党的组织要全覆盖,把党的组织建在每一个社会管理细胞中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维护稳定的战斗堡垒作用”。这充分说明了在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中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性,那么,党的基层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主要体现在那些方面:

第一,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组织基础。我们党是由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共同构成的,是一个严密而完整的组织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基层组织是基本的细胞。我们党有8800多万名党员,活跃在350多万个基层组织中,党通过遍布全国各地、各条战线和各个单位的基层组织,把广大党员组织起来,成为一个有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整体。

第二,党的基层组织是开展党的活动的基本单位。党的基层组织担负着教育、管理党员,发展新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的重要责任。所有的党员都要参加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由党的基层组织负责教育、管理和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的平台,党员通过党的基层组织参与党内事务的管理。发展新党员、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都要由党的基层组织严格把关。

第三,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党的基层组织分布在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尽管这些基层单位的工作性质、领导体制有所不同,党的基层组织的具体职能、工作方法也不完全一样,但都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都要担负起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职责,都要团结和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党的基层组织的这种作用,是党的领导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具体体现,是其他任何社会组织都无法替代的。

第四,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的基层组织扎根在社会基层,与人民群众有着直接的、经常的、密切的联系,能够直接倾听群众的呼声,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了解群众的情绪,掌握群众的生产、工作、生活状况。因此,党的基层组织担负着直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的重任。一方面,它要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愿望、要求和呼声,为领导机关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另一方面,它要向广大群众宣传解释党的主张和决定,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任务。如果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不起作用,党的意图就难以贯彻到群众中去,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也难以反映到党的领导机关中来,党就不可能团结和带领广大群众进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基层党组织担负着树立形象的特殊使命,党组织的活动、广大党员的言论和行为,为群众了解党、认识党提供了窗口。一个支部一盏灯,一个党员一面旗,基层组织和党员得力,就能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拥戴。反之,就会给党抹黑,让群众失望。

二,要熟悉掌握目前我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现状

应该说近几年来,吉木乃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扎实推进“访惠聚”驻村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明显改进和加强,但,从客观和主观上分析,仍还存有一些薄弱环节,

1、村级班子能力较弱。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村级班子建设是核心问题。目前,村党支部战斗力不强现象普遍存在,特别是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村党支部表现出畏难情绪,发挥领导作用定位不准,对完成脱贫攻坚缺乏信心,工作中老办法用不上,新办法找不到,对村里的矛盾纠纷束手束脚,无所适从。还有的村“两委”班子不团结,互相争权,工作中不讲民主,对一些重大决策不深入调查研究,不征求群众意见,作风浮夸,工作随意性强,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新形势下产生的一些新问题、新矛盾,凭主观老经验老办法,造成不同程度的工作失误,影响村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号召力,给农村改革、发展带来不稳定因素。部分工作队驻村后一味埋怨政策不配套,埋怨村民不好管,农村群众工作不好。解决这些问题,我想还是要以思想建设为重点,从思想建设入手,开展形式多样、接地气的学习教育,扎扎实实抓好村领导班子和驻村工作队的思想教育,要稳步推进村级组织“星级化”创建,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优化“两委”班子结构,完善群团配套组织,提升村级组织整体功能,使村级两委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

2、集体经济实力不强。集体经济薄弱,是农村各种问题产生重要的乃至根本的原因。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加强党的建设,提高和巩固党组织领导地位的物质基础。就我们吉木乃县来看,有不少的村债务负担沉重,基础设施较弱,即便是县财政每年保障一定的工作经费,那也只是保证正常运转,有些村可能正常运转也是难以维持,更谈不上有财力用于农村的基础设施维护、建设及兴办公益事业。这种经济状况,使农牧民群众对村组织的满意程度大大降低,信任程度也日趋降低。集体经济上不来,更就谈不上有什么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因此,在新形势下,我们工作队就要为村里出谋划策,从实际出发,充分利用村里的资源优势,千方百计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集体经济实力增强了,为农牧民办事多了,矛盾就会自然减少,组织在群众中的威信就会逐步提高。

3、农村党员队伍素质偏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是基础。就目前看,党员学习、活动内容和形式单一化是大部分党支部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农牧区的党员学习、活动形式单一尤为突出,造成党员学习没有积极性,达不到预期的学习效果,也适应不了党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做为驻村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有责任和义务协助村党组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素质,要发现和培养政治素质好、年轻、有文化、有致富领富能力入党积极分子,对他们进行重点教育和培养,使党组织不断有新鲜血液注入。对老党员关心照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对年轻党员教育培训,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和党组织的吸引力。同时,建立健全党内生活的各项制度,切实尊重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提高党员在群众中的威信。另外,要丰富学习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围绕本村经济建设、结合党员的自身特点开展各种主题活动,切实达到党员学习教育效果。

三、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将面临的困惑和几点建议

驻村第一书记工作中面临许多困惑,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面临定位不准的困惑。按照派出单位脱钩工作的要求,一时还没有充分做好思想准备,还不能完成身份转换、角色转变。按照组织部门统一下派,乡镇党委任命第一书记的要求,面临是否是村班子成员,如何处理与村支部书记关系等问题的困惑。二是面临村情不明的困惑。驻村后,作为人生地不熟的第一书记来说,了解掌握村情民意是当务之急。既要走村入户,听民意、摸实情,梳理分析问题,还要学习掌握精准扶贫和农牧业生产相关政策知识,这些都必须要有大量的时间来作保证。但是要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全面掌握村情,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帮扶做到因村因户施策,是极为困难的。三是面临信息不对称的困惑。及时获取和了解掌握相关政策和信息,对于做好驻村工作十分重要,尤其是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如果不能及时知晓,势必会造成工作的被动,甚至延误。由于驻村干部的大量时间和精力要花在进村入户、深入夏牧场冬窝子上,所以在政策的学习、信息的掌握等方面会有差距。

几点建议:

(一)找准定位,明确职责,坚决履行好光荣使命。

一是要掌握驻村工作的重点。自治区提出“突出南疆这个棋眼,强化重点村(社区)、提升一般村、巩固放心村”。重点村(社区)重点是:抓好维护稳定工作,深挖彻查、严防死守、多措并举、群防群治;一般村重点是:抓好问题整改、补足短板、促进提高;放心村重点是:抓好政策落实、工作督导、巩固成果。二是要掌握八项任务。八项任务即:(1+2+5)一个目标、两项任务、五件好事(维护社会稳定、建强基层组织、做好群众工作、落实惠民政策、拓宽致富门路、推进脱贫攻坚、办好实事好事、壮大党员队伍),可以说,驻村工作队是落实“八项任务”的重要“管道”,自治区提出的八项目标任务要通过各驻村工作队这个“管道”以“滴灌式”覆盖到各乡各村每一个角落,这样,八项任务才能得以全面落实,所以建好这个“管道”发挥好作用就是实现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有效手段。因此,要进一步明确驻村工作队肩负的维护社会稳定、建强基层组织、做好群众工作、落实惠民政策、拓宽致富门路、推进脱贫攻坚、办好实事好事、壮大党员队伍八项任务,驻村工作队也应该由“驻”(驻扎)村向“助”(帮助)村转变,甘当幕后英雄,打造一支永不走的工作队。

二)切实履行好驻村工作队队长职责。原则上工作队队长兼任所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所以各工作队长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担负起第一责任,对村党支部履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帮助等四项职能,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建强基层组织、做好群众工作、落实惠民政策、拓宽致富门路、推进脱贫攻坚、办好实事好事、壮大党员队伍八项职责任务,统筹村两委班子、警务室、驻村寺管干部、等各方力量。按照自治区《关于深化“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带领村“两委”班子成员开展工作,从所驻村实际出发,不辱使命、勇于担当,事不过夜、真抓实干,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实现所驻村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三)摸清实情,真帮实扶,努力帮助好农牧民脱贫。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要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会“弹钢琴”,能统筹兼顾。要认真对村情民意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帮扶措施,用心用情用力帮助群众脱贫致富。一是统筹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村产业发展。落实好自治区第九次代党会提出的九大惠民工程(就业惠民、教育惠民、医疗惠民、社保惠民、扶贫惠民、安居惠民、暖心惠民、兴边惠民、安全惠民)。目前,多数村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部分村道路、饮水、电等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特别是有些村道路冬季风雪封路无法通行,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农村合作社、畜牧产业集约化发展滞后,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任务重、所需资金量大,面对村干部和群众迫切想改善落后基础设施和加快产业化发展的愿望,如何解决资金缺口大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二是兼顾好短期效益与长远效益。面对贫穷落后的村情,脱贫攻坚时间紧、任务重的现实,要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坚决克服“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的思想。一要转变思想观念。对贫困落后农村的扶持和帮助要有一个过程,不能也不应该一蹴而就,驻村工作队不仅自己要有思想准备,而且要让广大农民群众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二要在完成脱贫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好年度实施计划。对近期、中期、长期的生产发展项目作出科学安排,分步实施。要做到脱贫攻坚措施落实到户、到人,通过科学规划,分清轻重缓急,突出工作重点,防止急于求成,防止打乱仗,造成新的浪费。三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按计划分配资金,明确责任和完成期限,加强约束和监督,保证各阶段性任务按计划完成。

四)加强沟通,赢得支持,切实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农村工作不同于机关工作,作为驻村工作队队长和第一书记,要有独立思考和判断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不仅要协调好所在村的生产发展项目、资金,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还要处理好各种关系。

一是处理好与村“两委”班子的关系。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与村两委成员的关系就是同事+战友的关系。作为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到任后,原则上所在村的主要工作应由第一书记承担。但是,我们第一书记所担任的第一支部书记是有特定含义的:主要是帮助所在村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而且在时间上也是有限的。因此,作为驻村队长(第一书记),不仅要起好带头作用,更重要的还在于帮助村“两委”一班人,增强党性观念、自强不息和勤劳致富的意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共同做好工作,建立“一支永不走的工作队”。要做到这一点,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应摆正位置,既要起领导核心作用,又不能独断专行,既要以身作则,又不能包办代替。要坚持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合力,才能有所作为。

二是处理好与乡镇领导的关系。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与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的关系就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虽然是上级指派的,但是,按照组织原则,仍应接受所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因此,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应当自觉地、经常地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以得到乡镇领导对驻点村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既不能凌驾于乡镇党委、政府之上开展工作,也不能甩开乡镇党委、政府,自己“单干”。要处理好这个关系,首先,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要放下架子,不要把自己还当作县机关的局长、主任,而要摆正位置,尊重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干部,把驻村工作纳入所在乡镇总体发展规划中,树立一盘棋思想。其次,对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难题,应当虚心听取乡镇领导特别是挂村乡镇干部的意见,因为他们农村工作经验比我们丰富。再次,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还有义务帮助所在乡镇疏通与上级相关部门的关系,加强上下之间的联系,使驻村工作队机关部门优势在乡村发挥作用。

三是处理好与县委组织部、县“访惠聚办”等部门的关系。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与组织部门、访惠聚办的关系就是依靠与被依靠的关系。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在实际工作中,联系比较多的就是县访惠聚办、县委组织部。从工作关系来说,组织部是在干部管理上对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进行关心、帮助,而县访惠聚办是侧重于在工作业务对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进行管理、督查、指导。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要把县委组织部、县访惠聚办当作自己的娘家,经常走动,以得到他们的关心和支持。特别是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培训,更应当主动取得组织部门的关心和支持;而对于访惠聚民生项目的争取和使用,要多听取县访惠聚办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少走弯路,快出成效。

四是处理好与派出单位的关系。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与派出单位之间的关系就是支持与被支持的关系。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要把派出单位当作自己的坚强后盾,主动、及时向派出单位的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和存在困难问题,以获得支持。努力争取派出单位把驻村工作纳入党委或党组的议事日程,加以指导、关心和帮助。特别是,可能有的工作队成员的派出单位不是同一个单位时,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更要做好与派出单位经常性的汇报、联系和沟通工作。

()严守纪律,拔高标准,充分发挥好表率作用。根据访惠聚工作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驻村实际,制定驻村工作队管理制度是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管好队员,推进驻村工作的重要保证。驻村期间必须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严格遵守“十不准”,即:不准干扰基层正常工作;不准占用基层车辆;不准擅自离岗;不准借下基层办私事;不准侵害群众利益;不准在生活上让基层补贴;不准提过分要求;不准公款娱乐;不准吃请收礼;不准工作期间饮酒。工作队队长(第一书记)还要当好表率,做好示范,高标准、严要求,带好队伍,真正做到“践行群众路线、甘当幕后英雄”。

[责任编辑:赵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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