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党委组织部,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
为认真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丰富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少数民族农牧民党员学习资料,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于今年3月1日正式创办《新疆农村党员报》,上半年发至32个重点县市区农牧民党员,下半年覆盖全区所有农牧民党员。现将组稿及发行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组稿工作。《新疆农村党员报》主要面向全区农牧民党员,侧重反映中央和自治区有关“三农”工作、农村党建方面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及动态;优秀农牧民党员的先进事迹;新农村建设发生的新变化、取得的新成效等。设置时事政治、党员风采、惠民政策、农牧信息、学习园地、致富经、农村新貌等栏目,以汉、维、哈、蒙、柯5种文字出刊,每周一期。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要高度重视组稿工作,组织综合素质高、文字能力强的信息员、通讯员积极采写报送高质量稿件,同时要动员基层干部、大学生村官和广大农牧民党员踊跃投稿。稿件要观点正确、内容生动、短小精悍,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农牧民党员,每篇字数掌握在500字左右。稿件一经采用将支付稿酬并寄样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定期通报稿件采用情况。
二、扎实做好发行工作。创办《新疆农村党员报》,是自治区党委重视基层、加强基层、服务基层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要切实做好报纸发行工作,地县组织部门要明确具体负责科室,乡镇党委、村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接收分发,确保每期报纸及时发放到每个农牧民党员手中。各级组织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督查落实报纸发行工作,并注意收集反馈农牧民党员有关办报的意见建议。
三、着力推进学报用报。要将《新疆农村党员报》作为基层党员学习的重要资料,定期组织农牧民党员学习重点内容,使其真正成为农村党建的窗口、农牧民党员的挚友,更好地为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凝心聚力、营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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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3月8日
[责任编辑:赵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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