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自治区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张春贤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民族团结进步年”进行动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孙春兰专程来疆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新疆日报记者卢民一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推进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自治区党委决定,今年在全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
3月28日,自治区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张春贤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民族团结进步年”进行动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孙春兰专程来疆出席大会并作重要讲话。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张春贤在讲话中说,党中央非常重视新疆民族团结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俞正声主席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新疆民族团结工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新疆民族团结工作的特殊重视。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张春贤指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把握民族团结进步年的正确方向。
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和援疆省市大力支持下,自治区党委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多措并举,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巩固和发展了民族团结的民心基础、社会基础、群众基础、法治基础、情感基础、思想基础和实践基础,民族团结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这种形势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采取一些实质性、大力度的举措,解决影响民族团结的深层次突出问题,把新疆的民族团结再大大向前推进一步,既是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需要,目前也具备了初步条件。
张春贤指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是深入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对新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全面谋划和顶层设计,是回应突出问题、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良好开局、夯实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基础的必然要求。主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民族团结进步年的总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紧紧围绕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突出改善民生这个首要任务,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战略重点,突出依法管理这个基本方略,突出党的领导这个政治保证,在解决深层次突出问题中把民族团结大大向前推进一步。
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即“八个坚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祖国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坚持依法治国。
适应民族工作新特征。即“五个并存”: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并存,民族地区经济加快发展势头和发展低水平并存,国家对民族地区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和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仍然薄弱并存,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趋势增强和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上升并存,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斗争成效显著和局部地区暴力恐怖活动活跃多发并存。
把握好三个问题,处理好三个关系。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处理好民族工作与全局工作的关系,民族工作与宗教工作的关系,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的关系。
坚持“三个引领”。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
实现“四个目标”。一是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知识、民族团结典型人物事迹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实现民族团结教育全覆盖;二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八进”,实现人人参与民族团结创建;三是推进各民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实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四是推动形成人人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人人争做民族团结模范的社会氛围。
改善民生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基础
张春贤强调,要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继续实施第7个“民生建设年”。
发展是民族工作的立足点,是解决民族地区所有问题的关键。要把发展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放在促进民族团结、改善民生、争取人心上,以发展促团结、以团结保障发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改善民生是民族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首要任务。自治区连续6年开展民生建设年,70%以上的财政支出用在了民生上,解决了一大批积累多年的突出民生问题,为争取和凝聚人心、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今年自治区将继续实施第7个民生建设年,围绕就业、教育、住房、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基础设施、扶贫开发等实施25类100项重点民生工程,重点向基层倾斜、向“访惠聚”倾斜、向促进民族团结倾斜,在凝聚人心上更加见到实效。“访惠聚”工作组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作为重要职责,将自治区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张春贤强调,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要正确认识交往交流交融。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历史大势,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发展方向,同时也是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举措。民族团结进步年,必须突出抓好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这个关键。既要重视交往交流,更要重视情感交融、凝心聚力。要稳步推动建立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通过信息传播促进文化嵌入,通过市场一体化促进经济嵌入,通过人口流动促进社会嵌入,通过相互了解促进感情融入。要从日常小事入手,引导各民族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不断增进感情。
要尊重差异,习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营造尊重各民族文化、风俗习惯的社会氛围。
要增强中华文化认同,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文化认同,不断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中华民族一员的光荣感、自豪感、责任感,增强“五个认同”。要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大力发展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文化,大力弘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
要坚持“四个毫不动摇”,大力推进双语教育,解决好双语教师短缺问题。鼓励各民族干部群众互相学习语言,开展多种形式的双语学习活动。要创新民族团结载体和方式,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抓好青少年教育这一基础性工程。同时要重视做好城市民族工作。
切实解决各族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
张春贤指出,要切实解决各族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引领民族团结向前迈进。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找准民族感情的共鸣点和群众利益的结合点,既要从大处着眼,顶层设计;又要从小事入手,破解难题。今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各族群众多年来反映的突出问题,将采取一系列坚决有力的措施。各地都要把发现和解决本地区各族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重要任务,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具体包括:保障区域内各民族一律平等;领导干部带头,以上率下,各民族领导干部带头与各民族群众交朋友;培养选拔一大批各民族干部;完善流动人口管理,5月1日起不再使用便民服务卡;适应开放需要,深化护照签发管理改革;今年在疆内率先解决少数民族证件不规范不统一的问题,方便各族群众工作学习生活;解决好执法领域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主动作为,为新疆各族干部群众到内地出差办事创造更好条件;加大向内地派出工作人员,加强新疆籍人员服务管理;在全疆开展农村土地清理;嵌入式居住要有明显进步;因地制宜推进双语教育;加强小学初中双语教材建设;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工作;积极推进驻疆企业吸纳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加强儿科医生培养;保护好具有民族特色的喀什高台民居;培养各民族艺术人才;保护各民族传统文化,鼓励使用本民族语言创作;加强中医民族医药继承创新和人才培养;狠抓干部作风建设;发挥好兵团在促进民族团结中的作用;发挥好对口援疆在促进民族团结中的作用等27项举措。
坚持依法管理 加强党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
张春贤强调,坚持依法管理,落实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
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是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体现和要求。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要把宣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力抓手,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对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要坚持依法妥善处理。对于极少数蓄意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危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打击,坚决维护社会秩序和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张春贤指出,要加强党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把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加强民族团结重大问题研究,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好“三支队伍”带头作用,形成推进民族团结的强大合力。
进一步巩固深化新疆民族团结积极成果
孙春兰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新疆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加深,相互之间的走动交往日益增多,各族群众之间的理解、信任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成效显著,实施了一大批民生工程,帮助解决了许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衷心拥护。大力开展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民族团结氛围进一步增强。
孙春兰指出,做好新疆民族团结工作,事关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事关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事关各民族共同进步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新疆民族团结工作的积极成果,不断凝聚民族团结的强大正能量。
孙春兰指出,要坚定不移地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引导各族群众为伟大祖国取得的成就感到自豪,为自己是中华民族一员而感到骄傲,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化为价值导向和社会共识。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条件和环境,进一步加强新疆与内地省份经济、文化、人才等方面的交流,支持新疆各族群众“走出去”,促进各族群众之间相互走动、相互信任、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支持。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依法妥善处理好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依法打击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分子。
孙春兰指出,要坚定不移地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夯实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努力推动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继续把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位置,坚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重视发展教育事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增强职业教育实际效果,改进双语教育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坚持精准扶贫、多措并举,不断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认真落实国家援疆战略部署,促进援疆资源、资金、项目更多发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作用。加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维稳戍边能力,推进兵地融合发展。积极抓住“一带一路”建设发展机遇,着力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加快交通和信息大通道建设,全面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孙春兰指出,要坚定不移地开展反分裂、反暴恐斗争,打牢民族团结的社会基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深刻认识“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道理,擦亮眼睛、明辨是非,倍加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组织发动各族干部、知识分子、宗教人士等,通过各种形式有针对性地批驳“三股势力”的歪理邪说。在“去极端化”工作中,要通过宗教人士和宗教讲坛“正本清源”,引导信教群众正信正行。
孙春兰指出,要坚定不移地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社会氛围。新疆各族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做民族团结的示范和表率,以党和国家事业为重,以造福各族群众为宗旨,讲大局、讲团结、讲责任,带头联谊互动、融洽感情、增进信任,深入做好群众工作,以自身模范行为带动各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风俗习惯,弘扬各民族优秀文化成果。依法保障信教群众正常宗教需求,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充分发挥爱国宗教人士在促进民族团结中的积极作用。援疆省市、企业在援疆项目建设中要特别注意扩大当地群众的参与度,让他们实实在在地共享发展成果。内地各省市要积极支持新疆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加强新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严格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决杜绝发生伤害新疆少数民族感情的情况。充分发挥统一战线联系广泛、凝心聚力的优势,调动各方面资源,为新疆团结稳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人才支持和力量支持。
切实把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雪克来提·扎克尔主持大会并作总结讲话。他说,这次会议是全面推进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在新疆工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张春贤书记、孙春兰部长的重要讲话,论述深刻、内涵丰富,为我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族团结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学习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张春贤书记和孙春兰部长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这次会议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理解自治区党委对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基本判断,准确把握自治区党委对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基本遵循,认真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强大合力,加强宣传领导,积极引导各族干部群众了解政策、增强信心,凝聚力量、振奋精神,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工作部署落实到位,营造各民族大团结的浓厚氛围,努力把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推向前进。
[责任编辑:苟丰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