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9月26日召开
15日,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七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9月26日至29日在乌鲁木齐举行。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力更·依明巴海主持会议。
根据主任会议建议议题,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将审议《自治区奶业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的关于《自治区发展规划条例(草案)》的议案,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关于《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草案)》的议案、关于《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草案)》的议案、关于《自治区旅游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关于《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的议案、关于《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变更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2011年天山环保行活动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新疆经济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国梁、阿勒布斯拜·拉合木、乃依木·亚森、乔吉甫、马明成,秘书长尼相·依不拉音出席会议。
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赵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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