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丰林 王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吉木乃县社保局领导在接受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社会保险法》学习培训后,立即组织该局全体职工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并安排相关人员分章节做好课件,在全县范围内逐步开展授课宣传工作,力争将《社会保险法》法规政策执行到位,以全新的面貌服务于全县各族人民群众,让大家切实感受到自身的权益正在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让用人单位学习和了解《社会保险法》。
[责任编辑:吉木乃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