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黑建周)近日,自治区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是深入贯彻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对新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全面谋划和顶层设计,是回应突出问题、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良好开局、夯实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基础的必然要求。”
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指出,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和援疆省市大力支持下,自治区党委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巩固和发展了民族团结的民心基础、社会基础、群众基础、法治基础、情感基础、思想基础和实践基础。
大会提出“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大会指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要找准民族感情的共鸣点和群众利益的结合点,既要从大处着眼,顶层设计;又要从小事入手,破解难题。今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针对各族群众多年来反映的突出问题,将采取一系列坚决有力的措施。”
工作组通过学习一致认为: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开展33年来,取得丰硕成果。今年自治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这是在前33年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的基础上对民族团结工作的巨大提升,不仅代表了民族团结方面的理论创新,也预示着今后新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将进一步走向深入。
工作组全体人员在讨论中认为: 在当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正当其时,“从‘月’上升到‘年’,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民族工作的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就要从大处着眼,从细微处抓起,把解决问题作为促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抓手。今年,自治区继续开展第7个民生建设年活动,同时,提出了25项举措来回应和解决突出问题,必定让民族团结进步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工作组通过学习,明确表示:民族工作任重道远,没有终点,民族工作要不断深化、细化,不断创新载体,这也是我们要努力的方向。今后,工作组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内容,落实好各个环节,为推进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新贡献。”
[责任编辑:阿勒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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