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社会组织工委积极开展“去极端化”
助推统战工作
自今年以来,地区社会组织工委在抓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基层党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的同时,将开展统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为切入点,紧握“五把钥匙”,注重综合施策,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统战氛围。积极利用各类资源,以多举措进行宣传,确保社会组织党员远离宗教极端思想、做好民族团结、建设美好家园的信心。组织各级社会组织开展系列集中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管理办法》、《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几个突出问题解析》等法律法规;组织社团、协会、商会等党员认真学习并观看电教片14部,组织讨论活动10次;借助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民族团结、宗教、法制宣教活动。
二是创新教育方式,助推统战工作。按照“因人施教、分类推进”的原则,注重对社会组织中党员的宣教工作。不断加大对各类社会组织管理监督,狠抓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核心地位,全地区333个社会组织中,会员人数达15807人(其中少数民族会员4687人),党员人数达4971人(其中少数民族党员825人);219个社会组织建立了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达65.7%;2个社会组织党支部获“地区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1个社会组织成员获“自治区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名社会组织成员获“地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称号;联合地区民政局救助社会组织困难各族群众265人,其中少数民族125人,累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0万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利用举办“节庆”活动,增进交流、互助感情;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成员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俗,利用少数民族重点节日,开展民族文化展示和民族传统竞赛,促进各民族间的交流和沟通,进一步增进了和谐互助的感情。
三是树立宣传典型,强化引领作用。积极挖掘、宣传社会组织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社会组织和模范个人等活动,用先进事迹教育、感染、引领社会组织成员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制定了《阿勒泰地区社会组织工委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持续深入推进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基层党组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鼓励和引导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发挥社会组织建设主体作用,参与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体系,在社会组织中开展了百名各族职工参加的民族团结进步知识宣讲会,张贴标语20张,宣挂横幅30条。同时,在社会组织中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贯穿于“去极端化”全过程。
抄报:自治区民政厅办公室,自治区民政厅信息中心,自治区社会组织工委办公室,地区人大工委办公室,地区政协工委办公室。
抄送:地委统战部办公室,地委办信息科,行署办信息科,各县(市)民政局,喀管委社会事业管理局,局属各事业单位,存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