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完成2015年阿勒泰地区巡察工作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阿勒泰地区纪委、地区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巡察组对被巡察过的单位开展巡察反馈问题专项督查。
本次巡察督查的部门(单位)具体包括地区法院、教育局、民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局、财政局等6个地直单位和及各县(市)所属17个乡(镇、街道、农牧场)。
督查突出整改问题导向,重点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全面掌握和督促各单位进一步解决问题、弥补漏洞、完善制度,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在督查方式上采取重点督查与专题抽查相结合方式,地区纪委班子成员带领地区巡办和巡察组对地直6个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地区巡办会同相应巡察组对17个乡(镇、街道、农牧场)进行专题抽查。
在督查程序上,督查组主要采取听取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整改工作情况介绍,查阅有关文件、会议记录、整改台账等资料,根据督查需要进行实地查验,根据需要与部分干部群众个别谈话。目前,几个督查组已陆续进点,展开工作。
[责任编辑:苟丰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