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委委员、纪委书记 郭云翔
阿勒泰地区地处祖国西北边陲,是一个典型的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和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总要求,把履行监督责任作为第一要务,聚焦主责主业,层层传导压力,强力推进监督执纪问责,以扎实有效的政治担当落实监督责任。
种好监督“责任田”—— 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方向,把监督责任作为第一要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作了安排部署,赋予纪检监察机关更加明确的监督责任,这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顶层设计和战略决策。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方向,按照“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以调查研究为基础,完善监督责任体系。针对各级直属部门和乡镇纪委职能弱化、履职不力、监督缺失等问题,地区纪委先后两次组织专门调研组对各县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进行了全覆盖调研,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地委专题报告总体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同时,协调地委制定和签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地委、行署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表》、《地直机关贯彻落实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把39项责任、84项具体任务分解到地委、行署班子成员,落实到38个牵头单位、42个协作部门。
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健全监督检查机制。针对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重叠、职责不清、职能交叉等问题,我们在回归本位、准确定位上下功夫,深入探索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一是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地区纪委初步确定合并执法监察室、行政效能监察室、党风室、纠风室,成立党风政风室,设立干部监督室、案件管理室、纪检监察三室,把宣教室、干部室更名为宣传部、组织部。同时,按照内设机构职能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经报请地委、行署批准,清理退出议事协调机构99个,保留21个,地、县(市、景区)精简议事协调机构达79%,为转变职能、厘清职责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各县市均开展了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试点工作,地区已批准各县市设立24个派驻纪工委、监察分局,采取大口派驻的形式核定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三是深化公务用车改革。开展了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和公车标识管理试点,地区纪委登记报备公务用车451辆,各县市对1500多辆单位公车统一标识,公开接受监督,公车私用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四是深化绩效管理改革。把绩效考评结果与干部职工工作绩效挂钩,把平时考评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打破绩效工资“大锅饭”和平均主义,探索实施绩效奖励差异化分配改革,建立到岗到人、见人见事的绩效差异化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突出工作业绩,杜绝庸懒散拖,机关效能明显提升。五是深化纪检津贴改革。针对一些纪检部门职责不清、履职不力等问题,对纪检监察干部享受津贴进行了差异化改革试点,按照履职情况兑现纪检岗位津贴。富蕴县、青河县、福海县实现了纪检津贴差异化全覆盖,明年在全地区推开。
以理念创新为载体,拓展监督责任平台。中纪委三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四次全会召开后,我们自上而下开展了“贯彻全会精神、创新工作思路”主题活动,广泛听取各级纪检干部对地区反腐倡廉建设的思考思路和意见建议,征集创新工作思路建议68条。在廉政教育方面,针对旅游大区的实际,启动廉政教育基地,把廉政文化与旅游文化、草原文化、民俗文化结合起来,实施了廉政文化教育“五个一”工程;在执纪办案方面,提出了“地区纪委监察局自办案件要有新突破,指导基层办案要有新举措,整体推进查办案件工作要有新进展”的“三个新”目标要求;在体制机制建设方面,对整合内设机构、规范议事协调机构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等进行了试点探索;在绩效管理方面,创新开展了绩效工资差异化分配改革;在指导基层方面,建立联系点制度,重点工作点对点联系,改革试点任务面对面指导,政策解读、办案技能等问题现场办公。地区纪委先后召开17次委员会、4次县市纪委书记和监察局长座谈会、5次乡镇纪检工作座谈会,指导推进各项监督任务,全面落实监督责任。
以督查整改为抓手,确保监督责任落实。地区建立地委领导和纪委班子成员牵头抓督查落实制度,对地区25类145项民生工程、172个重点项目,实行台帐式管理、销号式整改、跟踪式督办。地区纪委建立联合督查机制,组织地、县市和有关部门23个督查组,开展作风效能、民生工程、惠民政策、对口支援、政府采购、工程招标等监督检查210多次,通报批评问题单位112个、127人;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廉政目标管理责任制,签订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廉政责任书11份,对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11个领域援疆资金、惠民补贴、扶贫资金以及土地和矿产资源转让、划拨、审批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整改教育项目资金、扶贫开发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专项资金违规问题和土地使用审批、非法开垦土地、非法探矿采矿违规问题34个,涉及资金528万元;建立基层廉政巡查制度,选派7个巡查组对21个乡镇进行廉政巡查,着力发现一批反映基层干部问题的线索,纠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监督责任落实到一线。
把握执纪“风向标”——以层层传导压力和全面整改“四风”为导向,把党风政风建设贯穿主业始终
不正之风导致消极腐败,消极腐败助长不正之风。我们立足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规律,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广泛开展多层面、多渠道的党风政风监督,全面整改“四风”。
以群众路线引领党风政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解决政治坚强和“四风”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带头学习讨论、查摆问题、落实整改。地区纪委监察局对班子82条、个人99条意见建议,逐一建立整改清单,对照检查。地、县市纪委建立完善了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办案人员行为准则、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在纪检监察系统倡导“十种风尚”、抵制“十种现象”,做好“六个表率”, 地区纪委通报查处了3起纪检干部违纪案件,防止“灯下黑”。
以廉政教育推进党风政风。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召开地区廉政文化“八进”现场观摩会,积极开展廉洁机关、廉洁单位、廉洁企业、廉洁社区、廉洁校园等系列创建活动,新建廉政文化教育示范点39个,对已经建成的31个地区廉政文化教育示范点进行复查验收。积极打造特色廉政文化品牌,结合旅游大区实际,合理布局廉政教育资源,深入挖掘旅游资源中蕴含的廉洁品质和红色文化,着力打造“人间净土喀纳斯、风清气正阿勒泰”特色文化品牌,地、县市新增廉政网页、廉政文化景观、廉政书屋、电子显示屏、广告宣传牌等宣教载体885个(处)。广泛开展廉政党课教育,地、县(市)纪委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依托地县乡三级廉政讲堂和廉政教育基地,广泛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层面的廉政教育活动122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11000多人次。深入开展廉政教育月活动,紧扣自治区第十六个党风廉政教育月主题,创新廉政教育载体,依托地区廉政网、新闻网等现代信息传媒宣传廉政文化,构建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的廉政文化传播平台,实施了以“五个一”工程(开展一批警示教育、举办一批廉政培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编印一本廉政手册、录制一部案例教育片)为主的十大系列活动,编印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手册》和《乡镇纪委工作手册》。中国纪检监察报、新疆日报、阿勒泰日报以及主流网站等媒体刊发地区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文章和报道1295篇。
以专项治理改进党风政风。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地区纪委牵头开展了违反政治纪律、公车私用、窗口服务、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领导干部及亲属经商办企业等13个专项治理活动;承办了新广行风热线——地州领导接待日和“交通万里行”走进阿勒泰专访活动,受理群众投诉38件全部办结;举办地区“995”行风热线54期,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18件全部办结。我们组织9个专项治理督查组,开展了6次明查暗访,督促62个重点部门在媒体公开正风肃纪承诺,督促38个执法部门开展基层评议机关、群众评议干部活动,督促393个党组(党委)、3万多名党员干部签订遵守政治纪律保证承诺书,并报告个人及家庭成员遵守政治纪律情况;组织43名厅级领导干部、855名县处级干部、4857名科级干部开展领导干部及亲属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自查,登记以本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4人,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48人;对27名县处级干部和137名科级干部办理喜庆事宜进行跟踪监督;清理干部办公用房20041平方米,清理超面积政策性住房1034套,上缴房款368.7万元;清理在编不在岗362人,清理“吃空饷”52人;整改落实惠民政策优亲厚友、挪用专项补助资金、对群众欠帐不还等问题5件6人。地、县(市、景区)纪委下发通报和整改通知书63期,通报问责违反机关作风纪律问题的单位190个、干部职工368人,有240人主动上交“红包”及购物卡12万元。
以节点控制加强党风政风。地、县(市、景区)纪委加大节点督促检查和明查暗访力度,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及时通报整改发现的问题。广泛开展节日廉政宣传,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形式,积极宣传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提醒党员干部廉洁过节。地区纪委每逢节假日都组织县市、部门开展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公款购买礼品等专项检查,今年地、县、乡三级开展节日明查暗访189次,检查单位达1344个,对240辆疑似公车私用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查处3个单位公车私用问题。地区纪委已经累积通报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案件6批15件,给予纪律处分8人,组织处理8人。
以制度建设规范党风政风。我们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深入分析各种不正之风的机制性、制度性原因,用制度形式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不断完善规范党风政风的制度体系和防范机制。先后建立、修订、完善了地区《关于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的暂行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地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制度》、加强直属部门和乡镇纪检工作的意见以及案件线索管理处置办法、办案安全管理办法等10余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增强作风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截止目前,全地区各类会议同比下降16%,会议费下降24.5%,机关文件简报总量减少28%,公务接待费下降35.2%,车辆购置及运行费下降15.8%,出国境费用下降32.7%。
绷紧问责“高压线”—— 注重发现问题和形成震慑,把严惩违纪违法行为作为主责之重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新疆工作时指出,对腐败问题必须“零容忍”,不管涉及到谁、涉及哪个民族,都要严肃查处。我们把查办案件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重中之重,着眼发现问题和形成震慑,严惩违纪违法行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坚持每月汇总上报案件线索,地区向自治区纪委报告各类线索154件;严格执行案件线索定期排查、重点核查、备案报告等制度规定,制定了《地区纪委关于规范案件线索管理和处置的暂行办法》,按照“新五类”标准管理案件线索,对近三年来的358件信访举报和案件线索进行了排查梳理、分类处置;严格执行办案程序,秉持依法安全文明办案,通过专题培训、以案代训、岗位练兵等途径提高办案能力,建立了160多人的办案人才库,在办案期间逐案逐人签订《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责任书》,地、县市纪委办案工作连续12年实现安全事故“零控制”目标。今年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初核线索和立案均呈倍增趋势。地区纪委查办了地区第二高级中学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校长王忠在任青河县教育局局长期间,贪污受贿40多万元,伪造虚假项目骗取、套取专项资金1429万元设立“小金库”案件,引起强烈反响,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果。各县市纪委查处了一批贪污受贿、滥发津贴等违纪违法案件。同时,我们对举报3个单位领导的问题给予诫勉谈话,向11个单位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
在严惩腐败的同时,注重源头治理,在预防腐败上下功夫。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组织各县市和地直166个部门制定了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梳理职权142类、4756项,调整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93项,排查评估廉政风险问题2100多个。地、县市纪委对228名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谈话,对有反映的13名拟任干部进行了重点约谈,督促落实廉政承诺和廉政档案。全面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抓住以案说法这个关键环节,对所有违纪案件进行总结归纳,及时通报倾向性、规律性问题,制定预警防范措施,发挥查办案件的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地区41名厅级领导、745名县处级干部和3484名科级干部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地、县市纪委查处了17名党政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件,较好地发挥了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