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阿勒泰地区教育局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力度,通过“学、思、践、悟”四项措施,强化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积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学廉”——关注理论,提高认识。每周五下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等有关规定及自治区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地区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深刻认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明确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下的新任务、新要求,增强党性观念,增强党员意识,追本溯源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思廉”——警示教育,筑牢防线。学习《关于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典型案件的通报》、《自治区教育系统十三起违反政治纪律、师德师风和问责典型案例通报》等案件通报,时时敲响廉洁警钟。同时,通过单位内部QQ群、微信群及时发送节日廉政温馨提示、廉政实时动态等,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警示全体党员干部坚定政治信念,为民务实清廉,永葆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践廉”——重视实践,增强党性。围绕“纪律教育年”和“学习周”要求,在地区教育工作会议上,地区教育工委书记、党组书记姚永利、局长阿依恒与7个县(市)教育局、7个地直学校党政负责人、7个党支部书记共同签订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以“军令状”的形式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到每个县(市)局及直属单位、党支部负责人身上。开学前,局领导带领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走进地区广播电台“995政风行风热线”,现场为群众答疑解难,接收群众监督。在5名科级干部聘任大会上,党组书记姚永利同志对5位新聘任干部提出了廉洁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廉政勤政行为。
“悟廉”——奉法循理,克己慎行。组织机关党员干部阅读《后汉书》、《史记?循吏列传》等史书,品悟关于“悬鱼”为官清廉的美谈,并以“悬鱼”时刻提醒自己,同时也请群众予以监督;领悟“公仪休拒鱼”的强烈忧患意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为了不可为之事会有怎样的下场,自觉用法纪规章约束自己,修养人品官德,切实廉洁自律。同时,组织开展“我与廉洁有个约定”主题征文、“书记廉政课堂”等活动,强化党员干部对廉洁自律的内在感悟,做到公正廉明。
[责任编辑:赵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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