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乔里潘)5月24日下午,阿拉哈克镇妇联组织各村妇代会主任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去极端化条例》指出了去极端化的主要表现,提出了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具体措施,明晰了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以及全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明确了去极端化的法律责任,这对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提高了去极端化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也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
在学习活动中,镇妇联按照学习要求,通过三会一课、自学和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学习,让《去极端化条例》入脑入心做到人人皆知,要迅速把学习落实到行动上,严格按照维稳工作要求进行宣传,全力做好去极端化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要敢于担当,敢于发声亮剑,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用实际行动做民族团结的践行者。
阿拉哈克镇妇联
2017年5月24日
[责任编辑: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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